王某彬接受调查
海口网9月12日消息 9月8日22时10分,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路段,一辆号牌为琼AC7571的黑色“天籁”的小型汽车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王某彬满嘴酒气,于是民警将王某彬口头传唤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大夏一楼询问室接受调查。
据王某彬介绍,8日晚19点35分左右,他与林某等四、五人一起去东郊椰林聚餐,期间喝了大约喝了5、6中杯蓝带洋酒及葡萄酒。21时30分,他从东郊椰林酒楼包厢出来。“本来是我司机开车送我过去,但是我要去海南大学接家人,为了方便我让司机回家了。” 王某彬说。
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血液乙醇检验报告书》,显示王某彬血液的酒精浓度为286mg/100ml。由此,民警给王某彬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当事人的驾驶证并拖移驾驶车辆,并将这辆号牌为琼AC7571的黑色“天籁”的小型汽车进行拖移至海口市丘海大道118号。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王某彬的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条件。王某彬因涉嫌驾驶危险罪,同日被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移送至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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