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3日消息 原东方市建设局副主任科员秦某,因收受多人现金贿赂和一块价值6.8万元的宅基地等,其在职期间共收受财物折合共计66.36万元。8月26日,东方市纪委对秦某做出开除党籍处分。
据悉,秦某1999年6月至2003年任东方市建设局规划管理科员,2009年3月任该局副主任科员,2010年2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被批准逮捕,2010年8月24日被洋浦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据洋浦法院调查认定,秦某在担任东方市建设局规划管理科员及副主任科员期间,曾利用其负责规划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取现金贿赂共计59.56万元及价值6.8万元的一块宅基地,所收受的财物折合共计66.36万元。
东方市纪委认为,秦某身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因犯受贿罪被判刑。8月26日,东方市纪委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秦某做出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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