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3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 通讯员 周平虎)为提高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规范考试行为,切实把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9月13日,海南省交警总队通过海口网向全省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发布公开信。
公开信指出,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和考试水平,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严格驾驶人考试标准,规范考试行为,减少考试人为因素,近年来交警部门不断加强了科技建设。目前,全省车管部门已经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系统进行驾驶人科目一理论考试,启用场地计算机智能评判系统进行驾驶人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计算机考试系统正在建设之中,将很快投入使用。考试科技平台的建设应用,从根本上限制了执考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确保驾驶人考试公平、公正和公开。
公开信强调,为进一步严明考纪,严肃考风,全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考试环境,省交警总队向各驾校申明以下事项:
一、各驾校申请和组织学员考试时,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对车管所执考人员进行误餐、加班等费用补助或者赠送任何有价物品,凡是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查处,并移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处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受理该驾校学员的考试申请。
二、各驾校必须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严禁教练员以借用“送考官烟酒费”等名义,擅自向学员收取费用中饱私囊或搞权钱交易,从而损害学员利益和败坏考试风气。凡发现教练员有以上行为的,车管部门将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建议主管部门取消教练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各驾校必须加强对应考学员的组织管理,组织学员参加考试时,必须严守考场纪律和听从执考人员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在考试中组织学员作弊或者参与作弊。凡发现有组织或者参与考试作弊行为的,对所属驾校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处理,并采取停考等措施,同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整顿。
四、各驾校应当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严格按培训大纲落实培训学时和培训项目,既要紧密结合新的驾驶人考试智能评判系统做好培训工作,更要侧重于学员对驾驶技能的掌握和安全驾驶意识的培养,确保送考的学员能够熟练、安全地驾驶和操作车辆。对于考试合格率连续两次排名在末位且合格率低于50%,或者培训的学员在初次领证后一年以内,发生交通责任事故人数占本校当年培训人数比例达10%以上的驾校,将采取暂停或停止受理该驾校学员的考试申请,责成驾校进行整顿。
省交警总队在公开信中强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各驾校一定要充分认识提高培训质量和严格考试标准的极端重要性,自觉遵守交警总队郑重重申的以上事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净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风的各项工作,共同携手,积极努力,为创造良好的国际旅游岛道路交通环境和构建和谐海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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