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等省份高地方债务率引关注 需有效防范
站在最新的海南省地图前,总揽国际旅游岛的建设规划,足以领略其宏伟蓝图。若有机会沿着海南岛几条主交通要道转上几圈,随处可见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无论是洋浦经济开发区正在推进的“三港一基地”建设,还是三亚海棠湾的商业区规划建设,抑或海南东线正在进行的海湾建设……处处都在将国际旅游岛变成现实。
然而,“地方总债务率93.18%”,这个全国最高的数字,无疑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海南岛,再次走到镁光灯下。
在目前已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账单的省份中,海南省政府债务率高居第一,负有偿还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债务占综合财力的比重为93.18%,接近100%的国际警戒线。海南2010年省级预算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海南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52.92亿元,其中政府负偿还责任的债务和担保责任债务分别为685.03亿元和224.12亿元。
由于此前欧洲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公众对于“债务”这个字眼已相当敏感。但是,在海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看来,这个问题并非想象中那么可怕。
海南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吴一葵表示,海南省举借债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海南建省较晚、起点较低、经济总量不大,省内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历史欠账较多、发展滞后,政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际旅游岛建设,通过举借债务筹措建设资金,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债务。
实际上,按照官方说法,海南省债务资金使用取得了很大成效,海南省通过合理举债融资,在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改善民生以及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发挥了较积极的作用。
官方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与1997年的水平相比,2010年,海南省全省GDP为2052.12亿元,增长399%;财政总收入551.68亿元,增长16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1元,增长22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5元,增长190%。
在吴一葵看来,海南省债务风险尚在安全、可控范围内,无需“谈债色变”。从公布的数据看,2010年,虽然海南总债务率为93.18%,但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占70.21%,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率占22.97%。考虑到担保债务转化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可能性较小,因此实际的债务率与国际公认警戒线(100%)还有较大差距。此外,债务的80%以上属于长期借款,每年偿还的债务负担不重,2010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偿债率仅为8.61%,比国际公认警戒线(20%)低了11.39个百分点。
其实,海南高债务率问题早就有人关注。今年初,海南政协委员梁振功当时指出政府负债率过高,一些地区融资负债率高达300%,大大高于国际风险警戒线80-120%的水平。
而地方债务率高不只是海南一个省的问题。截至去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占15.58%。
此后,海南、吉林、重庆、北京、宁夏、广西、山东、河南等省份在2010年省级(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公布本地政府债务余额。上述省份中,仅有山东和广西的狭义债务率低于全国整体水平的52.25%,如果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上述省份中仅有山东的债务率低于全国水平,其他省份债务率均偏高。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重重问题仍在困扰着中国地方债务。同时,地方负债率过高,新增负债有增无减,加之财政使用效率低,地方政府将无法偿还债务本息。长此以往,一轮地方债形成的银行坏账潮就有可能到来。因此,合理评估和有效防范地方融资平台信用风险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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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作者:王存福] [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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