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冒用表哥身份在宜昌抢劫
落入法网被就地枪决
既然唐建敏还活着,而且并未到过宜昌,那么,被处死的人又是谁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裁定书中写道:“1972年8月21日,出生于河南省淅川县的唐建敏,于2000年9月30日晚,穿夹克、戴帽子跟踪女子黄娅,在宜昌市珍珠路实施抢劫,抢走黄娅身上的一部手机及钱包。此后,唐建敏又连续作案,抢劫三名女子,并将其中两人捅成重伤。2001年8月19日,唐建敏被警方擒获。”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唐建敏”死刑。“唐建敏”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湖北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由院长吴家友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宜昌市中院于2002年6月6日对“唐建敏”执行了死刑。
关于在宜昌被处死的罪犯“唐建敏”的真实身份,多年以后才为前河村人所知晓。
2008年8月,一名从北京来的律师找到唐殿忠,询问张文华与他家有何关系。唐殿忠告诉远道而来的律师,张文华是唐建敏的表弟,家住湖北襄樊(今襄阳),是姐姐唐殿荣的儿子,但已经很久不来往了,他和姐姐家也多年没走动。
律师告诉他:张文华就是死在宜昌的“唐建敏”。
张文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冒用表哥的身份,直至最后被处决?
襄阳市政法机关给出的答案是:张文华是一名一直未能抓获的杀人在逃犯。
谜局
官方疑似早知死囚冒名他人
知情者婉拒记者采访
张文华“冒名”被枪决是谁发现的,何时发现的?记者来到宜昌,未得到理想答案。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鄂检控申回复[2009]23号回复函,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唐建敏实际未执行死刑”后,该院才指派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的。
经查阅卷宗,走访办案人员、照片对比、文检鉴定后确认: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也就是说,死囚张文华被执行枪决七年之后,2009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官方回复函,才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
那么,徐浩母亲赵克凤是如何得知张文华冒名被处决一事的呢?
赵克凤告诉记者,张文华被处决,是2008年自己从襄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处听说。
姚家联是何时得知张文华已冒名他人被执行枪决?记者联系上姚家联,姚称已退休,无意再提起此事,刻意回避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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