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公司拿房抵钱也属违规
新桥村的“安置门”事件中,两家负责建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买走109套房子,也成为关注焦点。
当时,两家房开公司和新桥村委会约定,他们垫资启动安置房项目建设。最终,这两家公司不仅拿到了代建管理费,还分别以成本价购得43套房子和66套房子。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按照永嘉县政府2007年9月就出台的规定,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可按照工程造价3%以内收取代建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委托业主收取其他费用,因此,两家房开公司明显违规。
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这109套安置房已经全部在市场销售,买房人所购安置房属于善意取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到收到保护,因此到底如何处置这109套安置房,如何既保障村集体利益,又保障购房者利益,还在讨论中。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初定两个处理办法:先通过协商谈判途经。由调查组指导、瓯北功能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村方代表和房开公司进行谈判,可以补差价的形式进行,谈判结果得到村方的认可后,将差价款予以追回。如果协商谈判不成,则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本报驻温州记者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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