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2日消息(记者吴跃 实习生王爱璐)从海口市法制局了解到,10年间,我市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19件,修改19件,市政府共颁布实施政府规章33件,修改27件,为海口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海口市电动车总量保守估算约有20万辆。市法制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不少难题。面对这个难题,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立法对电动车管理予以规范的情况下,海口市不是消极等待,而是积极作为,超前思考,主动探索电动车管理的新模式。经过充分调研准备,我市拟出台《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做到既能保障城市道路交通通畅和市民出行安全,又能充分发挥和利用电动车环保、便利的特性。
“10年的立法工作,可以概括为两个‘并重’。”市法制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经济发展立法与民生立法并重,城市“硬件”立法与城市“软件”立法并重,同时统筹兼顾,立、改、废并举。如已经出台或正在审议的《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关注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解决教育难、生态环境保护难等社会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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