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败诉再也不举报”
新京报:诉讼费什么的也花了不少钱吧?
任乐亮:加起来有一两百,我没请律师,但税务局请了,他们有钱请律师,也不给举报人多奖励一些!
新京报:你认为税务局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任乐亮:第一,他们只对我反映的一起情况进行处理,不开发票现象在电脑城很多,他们应都查处。第二,此前规定最低奖励额是10元,对我的奖励是不公平的。
新京报:一审败诉了,你怎么想?
任乐亮:法院宣判时说,税务局做法合法不合理,既然如此就该纠正不合理做法。我不服,会向中院上诉。
新京报:今后遇到类似事情还会举报吗?
任乐亮:如果中院判决我败诉,我就再也不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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