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6日消息 因感情纠纷,男子大刚(化名)打死了自己的情妇小红(化名)。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大刚有期徒刑14年。
31岁的大刚,原是一家国企公司的职员。据指控,大刚因感情问题与32岁的情人小红产生矛盾,并于去年11月29日,在房山区石楼镇坨头村东北侧漫水桥东侧北河堤土路上,持棒球棍殴打小红。殴打后,大刚又将小红带回暂住地。当天下午4点多,小红因失血过多死亡。
据了解,大刚和小红都分别有自己的家庭、孩子。两人在房山城关镇南关村租了一处平房同居。
据房东反映,两人的关系比较和睦,邻居们都以为他们是两口子。事发之前,小红和大刚因感情问题吵架,并偷着跑出来,准备购买火车票回东北老家。据了解,事发当天凌晨4点不到,大刚就从自己家中离开,去找小红,并骗妻子说是去天津出差。见到小红后,两人又争执起来,大刚便殴打小红。在发现小红伤势严重后,大刚拨打了120,但医生赶到时,小红已经死亡。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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