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8日消息(记者吴开诗 通讯员周平虎 )国庆长假将至,为确保节日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日前,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交警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部署节日期间交通勤务,加强车流、客流集中的高速公路、国省道以及旅游线路的巡逻管控,重点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月28日,省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异地用警集中查处“酒驾”,参加全国整治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统一行动。
当天,省交警总队陈鸿飞总队长、周丽萍政委等总队领导分别带领8个督导组分赴海口、三亚、儋州、保亭、陵水等地参加查处行动。海口与三亚、文昌与定安、东方与乐东等各地交警支、大队互派业务骨干进行交叉执法,避免执法受到干扰。针对“酒驾”违法行为特点,全省各地交警在餐饮、娱乐场所及周边路段等重点区域开展查控。同时,各地还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报道,宣传报道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
省交警总队明确,全省交警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严格依法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坚持“三个一律”,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有在呼气测试或者抽血检验前饮酒的以及在抽血前脱逃等阻碍执法工作的,一律以实际检测的酒精含量结果作为立案标准;对经立案侦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一律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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