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海口电动车禁止拉客 遏制“电的”盛行
海口网10月10日消息 随着海口城市“禁摩”举措的推进,当年困扰海口交通的“摩的”现象日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电动自行车拉客现象日益盛行。不过,今后此现象管理将有法可依,《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营业性旅客运输。
9日下午3时许,在海秀东路与五指山路交叉口,记者看到不少带着跨在电动车上,头戴安全帽的男子候在马路边,偶尔对来往的行人问着“走不走”。记者在附近站了不到五分钟,就有3辆电动车载客离开。
实际上,这样的情景在海口市区的各条街道,各个公交车站等人流量多的地点都存在。
来自定安的莫大叔告诉记者,他和妻儿现在租住在海口,前几年他一直靠摩托车载客养家糊口,后来海口开始“禁摩”,他便花了近3000元钱买了辆电动车开始拉客。“一天下来,少的话有七八十块钱,多的话100来块。”如果电动车也跟摩托车一样不许拉客怎么办?针对记者的提问,莫大叔说:“真要禁了,想其他的办法过活儿吧。”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袁兰] [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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