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2日消息 钱财被盗,通常是失主报警。可海阳市的袁某某偷了亲戚一万元钱后却主动报警,还声称自己没偷,怕亲戚赖上他,所以他先报警澄清一下。
今年4月12日下午,海阳市某村村民袁某某酒后到本村一位本家亲戚家中玩,进门后看见亲戚在炕上睡觉,衣服放在椅子上,衣兜里露出一沓钱。正缺钱花的袁某某顿生贪念,顺手把钱揣到兜里。钱到手后,袁某某自以为没人看见,随后就若无其事地开着三轮车修车去了。没想到他进亲戚家的过程正好被周围村民看见。
亲戚发现丢了钱,又从邻居处得知袁某某到过自己家,就立即给袁某某打电话询问此事。袁某某起初一口否认去过他家,后来又改口说没拿钱,没法自圆其说,只好承认拿了钱,并当场答应第二天先返还5000元,剩余的钱因为花了,等发了加工费再给他。看在大家都是亲戚的面上,失主并不打算追究,还叫着袁某某到附近饭店吃了饭。
事情到了这一步看似没问题了。不料,袁某某酒足饭饱后,突然不想还钱了。为此,他还想了一个自以为很巧妙的办法:报警。面对民警,袁某某说:“我是去过他家,可我没偷他钱,我怕他赖着我,所以我先来报警澄清一下。”没偷钱却先报警要求澄清?经民警仔细盘问,袁某某不得不如实供述了事实。
通过侦查查明,袁某某偷窃事实清楚,公安机关遂将案件移送到了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向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袁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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