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还是不救?在有关驴友登山探险的事件中,这似乎从来都不是一个问题。
越来越响亮的质疑与激烈的争论,总是发生在救援不力或是遇险驴友们安全出山之后。
在四姑娘山因违规穿越与外界失去联系近两周之后,14人的驴友团在12日上午安全出山,驴友们被要求承担10万元救援费用中的一部分。
但在网络上,这次四姑娘山穿越事件所激发的争论仍然硝烟弥漫。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怎么看待驴友们不如实申报穿越信息、躲避景区管理的行为?之二是,政府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去搜救一小众自愿冒险的驴友,是不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之三是,搜救行动是不是该让驴友们买单,尤其是,当驴友们是靠自己的力量而非因救援才走出险境的?
同样的争议,近些年我们听闻越来越多。比如去年一批复旦大学学生在黄山地区徒步穿越中遇险报警获救的事件,因为有一名当地民警在救援过程中意外牺牲,曾引发媒体对驴友犯险举动、冷漠缺少感恩意识等的放大追踪,其中不乏情绪激化的对抗和指责、抱怨。
当探险与救援成为话题,一方面足以证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则间接提醒着人们,有多少意外灾祸,都因为对于个人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对于规则、法度的轻视、违犯而起。对于个体责任与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之间,今天的中国社会,还需要一次重新思考、讨论和认真规范。
想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风景,便擅自进入已明令禁止的徒步路线;怕被阻止,想逃掉景区收费,便不如实申报驴友人数、路线等信息;自信于自己的户外经验与能力,心怀侥幸……四姑娘山团队的违规、轻忽安全做法,在户外爱好者中间其实相当普遍。
岂止是驴友。不遵守规则、规范,缺少风险安全意识,不懂得对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负担责任,正是今天社会的普遍现象,引发着难以逆料的灾难与损失:明明是危险作业,却任由无资质者胡来,演绎出上海11·15高楼大火;明明核载14人的小船挤上48人,酿出湖南邵阳的沉船惨祸;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中国高速公路上那一次次惨烈车祸,十有八九,也都因无视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任意变道、超车、抢行而起。
只是,每一次出事,我们都会习惯于斥责政府、归咎他人、强调客观,很少有人反省自身,想想自己是否有为个人行为买单的准备,有对生命负责任的能力。
政府的确需要在百姓生命遭逢威胁的时刻伸出援手,但对于像户外运动这样的小众活动救援而言,建立健全可收费的社会化专业救援体系,恐怕才是根本。属于政府的“110”资源究竟有限,且有太鲜明的公共属性,若不懂得自我负责、滥用公共资源而不以为意者多起来,真会捉襟见肘了。(姜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