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费让“驴友”承担是否合理
来源: 东方网 作者:杨羽 时间:2011-10-14 10:38
昨天,在四姑娘山失踪13天的14人户外团队与外界取得联系,因为这次事故完全是因为驴友违禁造成,有可能让驴友个人或者家属承担搜救费用,
近年来,随着旅游探险越来越成为一些人热衷的活动,由此而产生的拯救行动也越来越多,营救被困人员到底花费了多少钱?出动公共资源去救援故意犯险的驴友应不应该收费?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
根据有关规定,救援行动是不向被救援者收取任何费用的,救援行动由公共财政买单,即由广大纳税人掏钱。如果向被救人收费,救援行动就成为了一种经营行为,与公共服务性质严重不符。但同时,存在着一些在缺乏相关装备、必要经验的情况下,贸然到地势险峻的野山探险,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的情况。一些人表示,适当引进“收费救援”,能对探险者形成制约。
其实,在户外探险运动高度发展的美国,该不该就救援行动收费,人们也在争论不休。目前已有几个州通过可对求救者收费的法律,不过大都针对因违反规定而令自己身陷险境的求救者。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搜救费让“驴友”承担在现阶段并不合适。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对于那些贸然进行探险的人,不是核算救援成本而是应该进行经济处罚,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服务。(杨羽)
(编辑:胡世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