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十一,湖北宜昌兴山县发生了大客车坠崖事故,当时,满载着游客的客车冲开护栏坠入江中,事故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伤。昨天(13日),事故遇难者家属给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反映,事故已经过去十多天了,相关部门对事故善后一直抱着冷处理的态度,让善后工作迟迟没有动静。
迟迟未来的赔偿
今天已经是事故发生后第14天,荆州市殡仪馆仍然是遇难者家属们待得最多的地方,荆州人熊百明说,这么多天,他们一直在等待具体的说法和处理结论,但自己实在等不下去了。
熊百明:我的孙女明天早上火化,实在没办法,我们单位也给我们施压,没有办法。
和熊百明一样陆续为家人火化遗体的,还有其他五个,大家说,没有等来赔偿和丧葬的具体说法,所以只能自己垫钱。
家属陈先生:有的已经拖了十几天了,每天要照顾灵堂,还要照顾病人,有的家属已经拖不了了,没有办法。有的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只有自己去火化。
大客车坠崖事故10月1日发生在宜昌市兴山县,大客车属于荆州市九州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上乘客也大多居住在荆州,家属们说,事后第三天,他们被“市政府派去的人”接回了荆州。
家属胡庭新:一回荆州什么都不管了。下遗体的时候,也几乎是强迫的性质。
街道办的“讲价”
有家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署名笔录,记载了荆州市政府工作人员的承诺,“赔偿事宜没谈好,未签协议,死者遗体不火化;对遇难者家属看望期间,由荆州政府负责安排住宿生活;对伤者做到全力救治。”
但家属们说,这些天,无论旅游客车公司还是荆州市政府都没有代表露面,直到前两天有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人来“讲价”。
胡庭新:(跟我们说)现在人家都要火化了,就剩你们一家,我说明天我们来谈。他说差不多就把字签了吧,就你一个人不签字没用,到时候你自己去兴山县找人赔钱去吧。
从10月1日事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在这14天中,对于极度悲痛的家属们来说,应该是相当漫长,家属们表示,无人过问食宿还在其次,不愿主动火化,实在担心无人承担责任。
遇难者家属告诉记者,他们也一直没有见到事故责任书。至于大家关心的赔偿价格,接受采访的家属代表胡庭新先生说,没有得到具体的解释。
胡庭新:他们的价格,就是38万块钱,安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和赡养的费用,都没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什么都没有,反正一刀切,就是38万。你愿意签就签,不愿意签就自己去打官司。
不一样的说法
出事的客车是乘客们从荆州市九州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租来的,出事之后,公司办公室人员表示,他们正在积极善后。
九州公司:领导都去殡仪馆参加事故处理的协调去了。
记者:赔偿的钱都是公司出吗?
九州公司:对。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一部分,按照规定应该赔偿三十万,没有赔齐。
工作人员解释,这里的“保险公司”指的是在中国人保公司荆州分公司,他们在那里投保了“承运人责任保险”,荆州方面的理赔经理说,尽管事故处理还没结束,但理赔预付已经正在进行。
人保公司佟经理:我们已经根据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了初步的预付。
记者:预付付给谁了?
佟经理:客户跟我们签协议之后,把钱转到了当地交警的指定账户上面,用来处理死者的安葬事宜。已经预付了320万,第二期准备预付160万。
这边保险理赔、积极协商正在进行,为什么遇难者家属还表示没有得到明确说法?
陈先生:一直到今天,没有任何一个单位的人、政府官员的人,来坐在一个桌旁来谈这个事。
律师称强迫条款不能接受
当记者联系曾经和家属们接触的荆州市事故处理有关负责人,荆州市荆州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刘汉平似乎不愿多谈。
刘汉平:事故的处理还是在宜昌,我们只是把伤员和遗体转回来。事故的处理在宜昌,不在荆州,具体的问题我不好跟你回答。事故都是宜昌交警在处理。
宜昌市兴山县交警有关负责人都对记者表示“很忙”,所以不能接受采访。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应该在事故责任明确之后由事故责任双方协商确认,长期受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北京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弘晟说,任何强迫的条款都是不能接受的。
李弘晟:这个事应该是双方协商,并不能强迫一方得到这个数字,这个数字可以同意,可以不同意。但是同意与否的标准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的,按照当地管辖法院的标准作为依据。按照湖北省的标准,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一个事故统一标准。如果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话,这个行为肯定就是违法。
在遇难者家属那里,记者曾经看到一份有湖北省安监局负责人签字的刘旭辉的字条,写道“兴山县10.1重大交通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工作,由荆州市政府依法圆满解决。”究竟能否实现,恐怕需要时间的答案,更需要有关责任人的具体解释,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王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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