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5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吴淑骁 邓小李)陈某彩等几名青年男子在游戏厅与服务员发生矛盾后,召集朋友用“山猪炮”炸游戏厅进行报复。经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分别以爆炸罪判处陈某彩等8名男子3年至5年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18日下午,陈某彩、陈某流、阿超(在逃)等几名青年男子在东湖附近某游戏厅内玩俗称“兔子机”的一种赌币游戏机,中了数千枚游戏币,其中一名男青年要求游戏厅将这些游戏币兑换成现金,但游戏厅负责人认为不可能一下子中6000多枚游戏币,且之前看到陈某彩等人一直用手使劲地拍打“兔子机”,因此怀疑陈某彩等人对机器做了“手脚”,就向陈某彩等人解释该游戏厅里的游戏币不能兑换现金。陈某彩等人听后很恼火,扬言要报复。
当晚,陈某彩买来数枚“山猪炮”并打电话召集陈某、陈某珠、陈某洪等人,向游戏厅内丢掷“山猪炮”,炸伤店里一名女服务员,之后便逃离现场。今年2月至4月,陈某等涉案人员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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