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时,老街上有不少商贩,人人早出晚归,又得时时担心城管。城管一来,鸡飞狗跳;他们一走,满地狼藉。三四年前,偶见城管在老街巡逻,车开得极慢,一路放着喇叭,一温柔女声重复提醒:“各位乡亲,请不要胡乱摆摊,请不要占道。”商贩们有足够时间收拾东西离开街道。今年春节回家,老街上满是卖菜、卖杂货、卖春联的人,不见有城管围追堵截了。原来从去年开始,商贩归各社区管理,城管不再巡逻……
这是我曾经看过的文章《城市管理的另一种可能》中的场景,文明执法的理念让人感到些许温情。
但不可否认,如今我国许多城市的街头巷尾仍然重复上演着城管与小贩的“猫捉老鼠游戏”,强拆现场时不时发生城管与拆迁户的“暴力冲突事件”,城管打人、城管被打,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对立冲突,成为现代化城市里一道极不和谐的街景。
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以及一些企业的“关、停、并、转”,无证流动摊贩屡禁不止,成了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同时也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应对城市快速发展中带来的无序、脏乱差等问题时,一支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执法队伍——城管应运而生。
这些年来,城管队伍对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作出了不小的贡献。市容、环境、市政、工商、交管等八个系统的垂直执法不如城管综合执法一马当先。城管执法既有效治理了城市脏乱差等顽疾,也缓解了之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
这一我国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形式的新尝试,为什么近年来却负面新闻不断、饱受诟病?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中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城管城管,城里嘛事都能管”,“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各地城管执法权随城市规模的发展不断膨胀,在吸收其他部门行政执法权的同时,也不断增加新的执法内容。但执法权的增多并不意味着执法者责任心的加强,不少城管人对本身义务与权责认识不清,一些城管人理念模糊,执法手段粗暴,甚至“暴力执法”;小商贩往往因无力办合法手续而东躲西藏地做买卖,逼不得已就“暴力抗法”。由此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表面上看暴露的是城管的执法方式、执法人员素质问题以及市民素质、非法经营问题,但背后隐含的深层次问题则是: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当下,现行的城管理念、城管体制、城管队伍以及相关法律的缺失已不能适应当今城市的发展需求。
城市发展是为什么?城管执法为了什么?归根结底是为了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好。面对滚滚而来的城市化浪潮,城市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不少小商贩是进城农民或城市失业人员或低收入者,他们摆摊解决生存之计的同时,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也缓解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城市应该给他们一席生存之地。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但绝对不是以罚为本。
一个现代城市,首先应是一个包容的城市,是能给市民提供更多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城市。城市的街道、风貌是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服务的,而不是相反。所以,城市管理者应切实转变观念,多一些民生视角和人本理念,改进城市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为维护城市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倪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