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0日消息(记者光明 实习生陈延宏)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根据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今年9.4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我省共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440.7公顷。今年截至第三季度,我省已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425.85公顷,占全年计划96.63%。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不落实的市县,该厅将一律暂停办理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审查报批手续。
我省按照“依法依规,应保尽保”和“严管快批”的原则,落实项目用地计划。对保障性住房用地需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予以保障,(单列)下达了115.97公顷指标,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多渠道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鼓励将现有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减少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中,使用现有建设用地324.73公顷,占73.6%。
落实项目用地选址。我省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用地选址工作,要求各市县以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在申报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同时,明确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具体地块。今年全省上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96个,选址地块196块,其中绝大部分项目选址地块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利用地块。
据了解,我省将保障性住房用地审批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优先实施项目预审、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对于材料完备的项目,实行即报即批。加强检查和督导。今年7月初,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分东、中、西三个片区对各市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下一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派出专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手续进度较慢的市县,逐个进行督察和指导,并现场帮助市县解决用地落实过程中的难题。
不仅落实用地,海南还加快保障房制度创新,采取细化供应对象,实行分层次保障。廉租住房供应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暂无支付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有一定支付能力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在内、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却无支付能力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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