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太阳河大桥发生坍塌现场。
海口网10月22日消息(记者 邢东伟 摄影报道)8月8日下午5时30分,万宁市太阳河大桥在建时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详见本报8月9日、8月10日报道)。今天下午,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太阳河大桥坍塌事故的责任人朱某、林某、李某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事件回放
在建桥面坍塌致2死2伤
据了解,位于万宁市加神公路上的太阳河大桥,1995年10月建成通车,桥长103米,宽9米。因在2010年10月洪灾中被洪水冲击,成为危桥,后封闭禁止通行。经专家鉴定后,2011年3月,该桥由海南省公路局负责进行加固维修。
8月8日下午,大桥浇灌水泥后,两名工人到桥下检查浇灌情况时,约20米长,9米宽的桥面突然坍塌,导致两人死亡,两人被砸伤。
事故发生后,万宁公安机关对有关4位责任人进行控制并刑事拘留,4人中1人是现场监理师,1人是施工方有关负责人,2人是现场管理人员。经调查,事故乃违规操作所致。
最新进展
3名事故责任人被批准逮捕
经万宁市人民检察院调查,今年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朱某,冒用江西省景德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海南省公路局万宁分局签订修复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又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将承揽的太阳河修复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格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施工。犯罪嫌疑人李某冒用黑龙江华龙工程咨询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海南省公路局万宁分局签订施工监理合同,负责对该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监理。
后经省公路桥梁专家调查发现,因整个工程缺乏技术支撑,再加上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规操作导致今年8月8日桥梁灌浆施工时大桥突然发生坍塌。近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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