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2日消息 日前,《三亚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通过三亚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记者获悉,三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直属总部管辖的金融机构一级分行、分公司)入驻三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三亚设立分支机构,对新驻三亚市二级分行,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据了解,入驻三亚的金融机构,自建办公用房的,市政府给予用地政策倾斜;租赁办公用房的,按每年每平方米不高于100元进行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作为开办费。鼓励现驻银行类金融机构新设营业网点,对新驻三亚市二级分行,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支行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支行升格为分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同时,对新驻三亚市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等)的分支机构(含营业部),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作为开办费。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市区新增设营业网点(调整网点不算,不含自助银行),每新增设一个营业网点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作为开办费。三亚还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市区设立自助银亭,银监、公安、旅游、规划、住建、综合执法和园林部门给予配合支持,每新增设1个自助银亭,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另外,《三亚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还指出,要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提高面向非居民的金融服务水平。对于率先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第1笔离岸金融业务办理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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