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5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特约记者刘佳)2010年12月,琼海男子何某恋和黄某,因朋友被打欲报复对方,并借来改造的射钉枪将人射死。近日,海南一中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何某恋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黄某被判无期徒刑。
何某恋,1990年出生,琼海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黄某同样为社会无业人员,两人是同村人。
2010年12月23日下午,何某恋、黄某得知朋友何某鹏被王某财捅伤而吴某海在场帮忙,十分恼火,欲报复对方并借到一支改装的射钉枪。
当年12月25日中午1时许,何某恋发现吴某海在琼海大路墟福瑞湖陈冰茶店处喝茶,便打电话约黄某一起打吴某海。何某恋走到吴某海所坐的地方,用枪管顶住吴某海,并向其背部开了一枪,之后何某恋、黄某便转身逃离现场。
吴某海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当年12月26日凌晨,何某恋、黄某到琼海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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