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文则提出抗议,认为支付宝是“恶意诽谤”。他还表示,他们将组织更多的“提现”活动。
铭文:我们期望在今天组织起另外一次提现活动。
记者:那这一次提现活动的时间和人数以及提现的现金量是多少?
铭文:我们现在估计是今天下午或者是今天晚上看能不能把这个活动组织起来。至于提现的现金量,目前为止我们没办法估计。因为每个卖家都是自愿的,根据自己情况自愿提取多少现金。但我个人自己估计的话,大概会在3.5亿元左右。
律师:无法直接适用银行挤兑方面法律条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联盟战线从大卖家转移到支付宝,看来这场对峙远没有画上句号。有网友将“淘宝商场”的“商”字,换成了“悲伤”的“伤”,这样一个淘宝“伤”城,真的有点自顾不暇了。
无休止的战斗,到底谁对谁错?这样的“集体提现”组织者是否涉嫌违法?究竟有哪条法律可以来规范这样的行为呢?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大规模提现这个活动,对于消费者可能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只是对第三方供应的提供商带来一定影响。这种影响不涉及到金融秩序的问题。因为支付宝本身不是金融机构,只是第三方的支付工具。事件肯定是社会事件,因为这里面涉及的人数非常多,而且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但这种事件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到底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至少我们是无法直接适用银行挤兑方面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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