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布该校的自主招生政策:将在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中实行“圆梦计划”。其中要求被推荐的考生平时成绩排名为所在中学的前10%,且家庭中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农村户籍学生。(10月30日《广州日报》)
在“寒门难出贵子”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的当下,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农村贫困生要求“三代无大学生”,究竟是一场“及时雨”还是矫枉过正,甚至有“出身论”的嫌疑?
有研究显示,中国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自1990年代起不断滑落。北大农村学生所占比例从三成落至一成,清华2010级农村生源仅占17%。“在重点高校,中产家庭、官员、公务员子女则是城乡无业、失业人员子女的17倍”。在这种背景下,人民大学推出专门照顾农村户籍学生的“圆梦计划”,我觉得非常有针对性。这诚如罗尔斯在其《正义论》所阐述的,“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应该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这也就是说,一项在形式上看似不平等的社会政策,如果它能够起到“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矫正作用,那么它在实质仍是合乎公平正义的。
更具体来看,所谓“三代之内无大学生”也未必多么苛刻。现今的这一代大学生,其父辈大都是“60后”、他们上大学时代一般应在80年代,而80年代上大学的机会,显然不像今天这样充裕,更不用说农村户籍了。反过来看,如果一个人80年代就上了大学,那么其子女也几乎不可能今天还是农村户籍。毕竟当年的大学生由国家包转户籍、包分配。那么再往前二三十年的50、60年代上大学的机会,只会更加稀少。这意味着,“农村户籍学生”且“三代之内无大学生”,实际上是一个相当普遍的情况。
何况,人大的“圆梦计划”,仅是5%“自主招生”名下的一个计划,其招生名额实际上非常有限。因此,即使“三代之内无大学生”的条件,对其他学生确实有所损害,那么也是相当微弱的——相比于它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公平矫正价值,无疑仍值得付出。(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