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31日消息 29日,记者从海口市医改办获悉,海口市政府拟于11月16日在全市村卫生室试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月1日,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首先试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将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了解,海口市从2010年3月率先在龙华区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该区医疗机构顺利地完成试点工作,成果收效良好。据介绍,实行该制度旨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进一步优化整合,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据了解,按照传统,药品在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后会加成10%-30%。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截至2010年12月,海口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价格平均下降了38.77%,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呈现出:看诊一次费用降低、住院日均费用降低、看诊人数上升的“两降一升”势头。
今年,海口市为了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了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调研活动,草拟了《海口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另外,海口市政府近两年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建设的投入。海口市政府花费680万元,完成对114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率达50%;投入308.2万元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购置医疗设备。据悉,国家今年给海口新增投资1000万元,政府拟将这笔款项用于扩建1家卫生院和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计划投入500万元完成对50家村卫生室标准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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