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大连万国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当法院依法准备执行时,大连沃尔玛又一次提出了新的仲裁申请,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经过长达数年的调查和核实,2008年贸仲委做出了第二次裁决,驳回大连沃尔玛的申请,维持第一次的仲裁结果。然而第二次裁决之后,大连沃尔玛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法院执行
沃尔玛一问三不知
今年8月,大连中院准备完成这起执行案件,于是叫来了双方当事人展开和议听证,可是第一次听证的结果就让法官们始料未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于洲称,法院向双方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现场处于什么状态,什么时候有谁在交接,什么时候在管理,双方还有什么工程需要互相配合,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大连沃尔玛第一位代理人孙女士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回答了不下十个不清楚。十个不清楚的回答让听证无法进行,法官们只好当场休庭,让他们当庭阅卷,可是看完卷宗之后,沃尔玛公司的人还是声称不清楚情况。无奈之下大连市中院又专门给他们时间了解情况。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林驰说,当时约定不超过两天,对这个时间,大连沃尔玛有限公司在听证的时候表示认可,在限定的期限内,大连沃尔玛公司没有向该院提交相应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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