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踏勘拒绝签字
为了推进案件的进行,法官们又组织双方对那个已经建好的商场进行实地察看,希望矛盾得到解决。
在8月底和9月初,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以法院为主进行实地现场踏勘,他们踏勘的主要目的是想解决双方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双方各自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分清责任。大连沃尔玛拒绝在现场的踏勘笔录上签字。
由于大连沃尔玛公司拒绝在现场踏勘报告上签字,8月26日大连中院又一次依法传唤双方到庭听证,这一次大连沃尔玛干脆拒绝到庭。
林驰说:“我们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大连沃尔玛公司)的代理人,被执行人的代理人称5分钟之后他们就有其他的代理人员来到法院接受询问,等5分钟之后我们再联系代理人的电话,就处于呼叫转移状态。”
表态拒绝履行仲裁
大连中院执行庭庭长丛世有指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沃尔玛公司需要先把冷库以及相关货架位置安放好之后,万国公司根据它相应的位置再进行垒砌土建工程,所以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否则这个合同很难履行下去。
所谓的未完成工程是需要大连沃尔玛先安装好自己的设备,房东大连万国才能把围墙等工程建好,可是2002年大连沃尔玛接管房屋后,一直不让大连万国进厂建设。9月15日,大连中院第六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提出未完成工程由大连万国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或者找个第三方把工程建好,以便双方达成履行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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