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日消息 31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9月15日,该检察院公诉科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成功追诉犯罪嫌疑人吴某焕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事实。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据介绍,该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嫌犯吴某连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办案人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连与吴某焕商定以每株10元的价格,吴某焕为吴某连采伐豆焕外山上自然生长的花梨树。明知采伐花梨木是违法行为,吴某焕仍采伐二株花梨木。办案检察官行为,吴某焕的行为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龙华区检察院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进行了补充侦查。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嫌犯吴某焕依法被移送审查起诉。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今年10月12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连、吴某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了解,自今年1月份以来,龙华区检察院公诉科共追诉漏罪案件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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