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0日消息 11月8日,海南一中院立案受理了倍受社会关注的被告人黄达金、吴期锋、王传智抢劫、轮奸、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黄达金、吴期锋、王传智均为万宁农民。2011年6月7日凌晨,3人预谋抢劫摩托车,并到黄达金家取了一把短枪和一把水果刀,随后3人骑摩托车窜到万宁市后安镇水声三角路段伺机作案。当被害人林某载女伴蔡某驾驶摩托车经过时,被黄达金等3人叫停,并开枪示威。林某见有人抢劫并持有枪械,便立即逃走,但蔡某不慎摔下摩托,倒在路旁。随后,黄达金等3人就上前抢走蔡某的一部三星手机,并将其劫持至万宁市某地一草坡进行轮奸。案发后,黄达金等3人逃离现场。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黄达金、吴期锋、王传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抢劫他人财物,后又劫持被害人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实施强奸,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抢劫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海南一中院已立案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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