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消费维权为何久拖不决?
宽带接入问题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在电信领域,双向收费、资费套餐、月租费、停机保号费等问题饱受消费者诟病。然而,上述大部分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对此,邱宝昌认为,反垄断法虽然是一把利剑,但其调查实施的难度很大。以美国为例,其反垄断法出台多年以后才得以实施。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反垄断调查难度大,需要许多部门协同参与。
从法律层面上看,消费者针对垄断行为进行维权不存在障碍。问题在于,与大企业相比,消费者个体力量过于弱小,且诉讼量大、成本高,即使提起诉讼,也难以取得效果。作为单一的消费者,如果因为企业垄断行为的小额损失而诉诸法律,往往消耗大量精力和时间成本,所以他们不愿意采取维权行为。此外,由于人数众多且分散,消费者不容易组成统一的组织,形不成合力,在与企业的诉讼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企业也利用消费者不易抱团的弱点,对一些“霸王条款”无所顾忌。
因此,专家认为,面对垄断,消费者组织或团体应抱团进行公益诉讼或共同诉讼,使企业为自己的垄断行为进行民事赔偿。让垄断既面临行政处罚,也面临民事赔偿,使其垄断行为无利益可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调查让消费者看到了解决问题的曙光。有网友称,发展改革委此举“值得叫好,有利于改善中国的市场环境,对改善互联网创业环境也有帮助”。还有网友表示,期盼反垄断调查能够从电信部门扩展到石油、电力、自来水、金融等部门。
邱宝昌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调查,预示着反垄断法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要发挥效用,其意义十分重大。
专家建议引入竞争
邱宝昌认为,目前国内存在垄断情况的行业不只在电信领域,处于实质垄断地位的企业也不只两家。相关主管部门对其他领域存在的因垄断而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也不能放过。如果这次调查能取得效果,对其他企业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专家认为,目前以电信、联通等为宽带市场主体的格局在中短期内难以改变,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仍有巨大优势。在市场不能充分竞争的情况下,政府应出面引导价格,维护运营商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既要避免重复建设,也要减少垄断利润,协调好新老运营商的竞争关系。
针对公众质疑的上网成本问题,虽计算比较复杂,但面对社会质疑,运营商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应该向社会公示成本中料(原料)、工(人工)、费(管理费用)的构成,政府则应该做好监督工作。从长远看,政府应促进不同接入方式的竞争,从而促进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
专家建议,各地方根据不同情况对互联网接入服务都应有各自的指导价格。比如可以规定上限,随着用户上升,服务价格应该呈现下降趋势,以此来维护用户公平交易权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邱宝昌说,对企业而言,不要为了牟取暴利,通过垄断方式干扰市场,应该诚信经营,选择合理的盈利点,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对相关部门来说,应深入市场、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消费者诉求,建议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进行举报,并对垄断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市场公平;消费者也应提高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垄断行为,应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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