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0日消息 11月10日,记者从海南检察院获悉,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08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24件1137人,厅级干部9人。
记者获悉,全省检察机关把执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执法为民的基本途径。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200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0098人、起诉29393人,其中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嫌疑人23985人、起诉23115人。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008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24件1137人,查办大案454件,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89人。立案查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75人。
另外,检察机关着力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新途径、新方式。2008年以来,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141件,督促挽回流失的国有、集体、公共资产6.4亿元,收回土地21.24万亩、水面4148亩,协助回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90余万元,避免了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集体资产和公共资产的流失。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动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服务群众。完善群众控告信访接待窗口建设,认真做好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涉检信访事项网上管理和视频接访系统等工作。推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救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65起,从2008年至今,共发放救助金131.71万元。
同时,省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形成服务人民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多方参与的农村群众纠纷大调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2008年以来,依靠群众及时掌握信息,协助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严重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33件549人,追缴涉案款2645.96万元,发还给2263名受害群众,确保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老百姓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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