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0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为响应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的文明大行动,向各种不文明的交通乱象宣战,确保海口市道路交通文明有序,海口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通过海口网发布通告。
通告内容如下:
一、在我市道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通行规定通行,做到守法、文明、礼让。
二、依法从严处罚以下五种情形,情节严重的,拖移车辆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文明教育:
1、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3、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分道行驶通行规定的 ;
4、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乱停放的;
5、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的。
三、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得跨越、倚坐道路交通护栏等隔离设施。违反规定将予以当场处罚并进行交通文明教育。
四、对不听劝阻,不服从引导、纠正,违法行为典型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进行交通文明教育。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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