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0日消息 22岁的谭法莉在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治病期间,被前男友唐超君(音)砍死在病房内,唐超君随后跳楼自杀。谭法莉家属以医院未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11万元。昨日,武侯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事发:男子砍死前女友跳楼自杀
事发武侯区燃灯寺路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住院病房,悲剧时间定格在今年7月15日晚8点多。男子唐超君冲进谭法莉病房床前,从身上拿出菜刀将谭法莉两刀砍死。随后,唐超君跑到医院楼顶跳楼自杀。
昔日曾经相爱的人何以走向极端?谭法莉家人介绍,今年7月1日,谭法莉刚从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毕业。7月11日,谭法莉因病入院。12日,她做了乳腺肿瘤手术,术后进行休养治疗,母亲全程陪护。
谭法莉父母说,女儿住院期间,唐多次到医院为分手的事情和女儿发生争吵。母亲王俊辉还向医院工作人员投诉,要求将唐超君逐出医院,甚至还报了警。案发当晚,民警曾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协调过。不料,谭法莉回病房后不久就发生了惨案。
家属索赔11万元,医院称无过错
谭法莉父母认为,7月14日下午,医院护士曾让保安劝唐超君等人离开医院,但当晚唐超君等人又回到普外科住院部,并留宿于病房外走廊里的临时病床,而医院不做任何制止。7月15日早,经投诉后,被告方仍无动于衷、置若罔闻。谭法莉父母诉称,女儿谭法莉与医院之间已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医院对谭法莉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等义务。从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看,医院明显疏于履行对患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未尽防范安全风险的注意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医院向他们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1万元。
庭审中,医院方认为,谭法莉父母诉状中有不属实之处。医院与谭法莉之间的合同内容为,医院为谭法莉治病,谭法莉手术已经完成。谭法莉没有妥善处理好个人问题,酿成惨案,系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责任应由凶手承担。谭法莉母亲请求医院协助处理,医院予以了协助,医院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没有责任。
因谭法莉父母向法院申请调取一份证据,法官宣布择日再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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