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1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敖日丹 胡坤坤 宋研)10日上午,郑某全涉嫌诈骗一案在海口中院开庭审理。2008年底至2010年初,郑某全以承包出租车广告位为由,通过女友的母亲诱骗亲朋出钱投资,先后骗得近279.9万元。海口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名向海口中院提起公诉。
抛出诱饵骗了女友准岳母
承包出租车广告位能发财?
郑某全今年只有22岁,高中文化,广东省湛江人。经检方审理查明,2008年底,郑某全向女友吴某谎称他正在经营承包海口市出租车后方LED广告位项目,回报非常丰厚,每五辆出租车的广告位承包租金为2.5万元,投资后每个月就能得到返利3600元,可以持续返利12个月,具体由投资人负责出资,他来负责联系广告商发布广告。
因受高额回报的诱惑,吴某于2008年12月26日向郑某全投资2.5万元。郑某全得到投资款后根本没有用于经营出租车广告位项目,而是将一部分每月按时发给吴某假装是返利,剩下的用于个人花销。很快,吴某的投资就花销殆尽,为继续掩盖事实,郑某全便进一步向吴某谎称手里还有很多出租车广告位可以承包,让吴某找亲戚朋友来投资经营。
这次,郑某全谎称投资模式发生改变:每五辆出租车的广告位承包租金为1.8万元,每月可得返利3500元,返利期为10个月。郑某全通过吴某的母亲把这一“喜讯”告诉了亲戚和朋友,在高额利润的吸引下,李某、彭某、周某等25人在2010年初相继将近900万元投资款通过吴某交给了郑某全。
郑某全在得到一笔笔巨额钱款后,依旧采取上述方式蒙骗众人,一边拿着大家的投资款给大家返利,一边个人疯狂挥霍。直到将钱花光,没有能力继续返利后,郑某全觉得事情已经败露,便逃跑藏匿了起来。在受害人报案后,今年4月19日,警方将藏匿在海口瓦灶村一家宾馆客房的郑某全抓获。
279万“投资”打了水漂
庭审时无颜面对众亲朋
开庭当天,郑某全的亲朋和多名被害人到庭旁听,因为之前大家的关系和案情的严重性,分坐两旁的双方一直显得十分尴尬。当法警将郑某全带上被告席时,他没有回头看大家一眼,而且一直低着头,面对法官的问题也是简短回答。
在最后陈述中,年轻的郑某全语气低沉,他表示自己对不起受害人,会竭尽自己的全力偿还大家的损失。
据了解,至案发,扣除郑某全已经向被骗者发放的返利外,尚有279.9万元无法归还。检察机关认为,郑某全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当天法院对此案进行长达一上午的审理,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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