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1日消息 (记者冯本静 林先锋 罗利明)“真是没想到,交了30元的新农合参保费,住院看病能报销得这么多。” 11月11日,在定安县定城镇卫生院,45岁的定城镇潭榄村民林军办理新农合二次补偿相关手续后,再次领到了2.67万元补偿款。
“现在的村民们参加新农合可积极了,因为实实在在看到了好处。”谈起新农合给自己带来的实惠,林军乐呵呵的告诉记者。
定安县自2006年开始开展新农合试点,最初每人交10元钱,抱着试试看的心里,林军全家按时缴费参加新农合,后来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财政补贴也不断增加,参保费也提高到了30元。家庭不富裕的林军有些顾虑了:每年白白交钱,看不到好处,不上算。到今年初,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亲戚朋友也帮忙劝说,他才极不情愿地为一家四口交了120元钱。
今年3月份,林军感觉头昏、心闷,四肢无力,连走起路来也感觉费劲,实在熬不住的他在家人陪同下到省人民医院作检查,诊断出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医生告知必须马上手术治疗,否则有生命危险。可林军家庭困难,二个孩子也都在上学,全家靠务农和妻子打零工勉强过日子, 10多万元手术费用难倒了林军全家。
为了治病,林军只得将家里值钱的家产都卖掉了,还跟亲戚朋友借了好几万元,出院结算后新农合补偿报销了3.6万元。“这次二次补偿,又领取了2.67万元,还了好几笔借款,大大缓解了家庭的窘境。要是没有参加新农合,那么多费用哪能承受得起。”林军感慨地说。
记者在该卫生院看到,有很多和林军一样的新农合参保病患农民领到了补偿款,说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医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大大减轻了参合农民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因病致穷和因病返贫。”定安县合管办主任利冬妹告诉记者,2011年,定安县利用年度节余基金开展二次补偿,为全县3168名参合农民发放二次补偿款643.01万元,此次新农合的二次补偿办法是,2011年1-8月住院报销并在合作医疗信息网中审核通过的参合农民,其中包含剖腹产住院的参合农民,补偿的范围为住院费用达到3000元(包含3000元)以上者,补偿标准为各参合农民住院总的医药费用基数的25%的比例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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