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主要路段“三车”禁行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将集中在市区主要路段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为:东至滨江路、南至椰海大道、西至永万路、北至海边的范围内为 “三车”禁行区域。
在全市禁行范围内,每天上午8:30-22:00为主要整治时间,重点整治“三车” 违法入市、非法营运、无照营业、无证驾驶及无行驶证上路等现象以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查处在处整治行动中使用暴力抗法、采取非正当诉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6条处罚措施整治“三车”现象
针对此次“三车”整治,海口各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规违法的“三车”进行查处和处罚。
一、对拼装的机动三轮车(包括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除特殊许可外,凡进入市区禁行区域的“三车”一律给予没收报废。
三、对无照经营的“三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车辆,并处5万以上的罚款。
四、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车”,处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五、对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的驾驶人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对无行驶证、无号牌的机动三轮车,扣留机动车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查扣的违法入市和非法营运“三车”存放在市城管执法局的停车场;各区联合执法组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时,罚扣的违章“三车”存放在各区城管执法局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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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强制带离人员将集中教育
据了解,对市区内违法入市的“三车”强制带离人员将开展法律教育帮扶工作,让违法违规人员在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中基本的应知应会知识,认识自己的错误和缺点,矫正违规行为和不良习惯。
每期学习期限为七日(一周),其中5日在中心学习,第6、7日返回违规点参加交通维护和体验学习。学员通过学习,结业前参加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不合格者继续安排学习,直至考核合格为准。
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可置换新车
据介绍,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可以置换标准的新车,而置换对象要具有海口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机动车车主所持有的。于11月30日前经所在镇(街道)登记的残疾人代步车。
符合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置换条件的车主,应在2011年11月26日至3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购车发票(如车主不能出示购车发票的,须由所在区残联、镇街道出具证明给予证实)并随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到所属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办理置换手续。一人持有多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只允许换一辆新车。
12月1日至30日,符合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置换条件的车主随带回收旧车手续和车辆到各区政府指定的地点,办理新车申领手续,交回非标准的旧车,领取符合标准的新车。领导取新车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随车发放临时号牌。
此外,有关部门对有再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车主,做就业帮扶工作。将符合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主纳入低保对象,确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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