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为了更多人不再随便被‘代表’”
昨天,本报记者对话建议信的发起人彭宝泉。对于发信目的,彭宝泉表示,只是希望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提些切实的建议。
公益组织指导写建议信
新京报:为什么会写这封建议信?
彭宝泉:因为被强制收治过,我们能体验到在精神病院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处境。从网络上,我们了解到《民诉法》和《精神卫生法》在修(制)订前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希望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提些切实的建议。
新京报:你们来自不同地方,怎么联系到一起的呢?
彭宝泉:我们在有了“被精神病”的经历后,都曾向公益组织——深圳衡平机构寻求并得到过法律方面的帮助,因此有了联系。这次写信,也是我们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得到了衡平机构的指导和整理帮助。
写信时曾怕报复
新京报:你们都是被自己的监护人、单位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现在又向全国人大写建议信,不怕遭到报复吗?
彭宝泉:说实话,怕过,但寄这封信,不仅为了自己,也是为了社会,只有好的法律,才能保障我们的权利。我们五个都是一样的想法,就是为了更多人不再遭遇随便”被代表”。
新京报:你们如何写出这么专业的法律建议书?
彭宝泉:就是被那段“被精神病”经历逼出来的,被强制入院时,我们都知道是不对的,充满了愤怒,但却不知道他们究竟错在哪儿。重获自由后,我们通过网络,通过媒体和公益组织的帮助,才知道错在哪儿?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漏洞?怎样去保障自己的权益?
“被精神病”未获道歉
新京报:你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有可行性吗?
彭宝泉:任何法律,都是考虑大多数人的情况,我们考虑的还是“被精神病”的状况。被精神病者被强制收治到精神病院后,也被视为无诉讼行为的人,说话没人信。但如果法律赋予他们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他们就有话语权。另外,现在的《精神卫生法》草案也赋予非自愿入院患者通讯权、会客权,以及申请复诊的权利,我们认为这意味着我们有可能委托自己信任的人,帮助代理自己在强制住院期间的各种事务。
新京报:你个人目前情况怎么样?“被精神病”后,相关机构跟你道歉赔偿了吗?
彭宝泉:一直到现在,没有任何机构或任何人就此事主动跟我沟通,今年,我对当地公安部门的行政诉讼已经败诉,我对当时强制收治我的精神病院的民事诉讼,从今年2月开庭,8月再次开庭,至今也没有判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