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悦被打的照片
海口网11月15日消息 11月14日,家住三亚市解放路的湘悦(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自去年5月开始,丈夫将“小三”带到他们新搬的房子内居住,并开始对她拳脚相加甚至用皮带毒打,经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湘悦被诊断为轻微伤。无法忍受丈夫毒打,湘悦为了“保命”,向南岛晚报求助,希望能早日与丈夫达成离婚协议。据其丈夫阿德(化名)称,他之所以打妻子是因为妻子给他“戴绿帽”,考虑到家里的四个儿子,因此他不同意与湘悦离婚。三亚市妇联建议,湘悦可在半年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俩从河南到三亚打工十余年同甘共苦 湘悦称,1992年1月,24岁的她与阿德在河南老家登记结婚,次年7月生了第一个儿子。由于生活艰苦,两人于1999年到三亚打工,2000年8月,湘悦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
“那时我们居住在三亚市凤凰镇,主要是给路边的打工者供应快餐,靠卖面条、蒸馒头为生。”湘悦告诉记者,虽收入不好,常入不敷出,但丈夫对她和孩子疼爱有加,每天干完活后都回到家里,并把身上的钱都交给她打理。
在做了几年快餐生意后,丈夫发现收购废品赚钱,就做了一年多的废品收购。“丈夫赚了些钱后,2007年和朋友合伙在亚龙湾开间面馆,生意相当得好。”湘悦告诉记者,随后丈夫又兼做工程,生意越做越大,两人的生活开始改善,她平时只在家带孩子。
丈夫带“小三”住新居妻子遭丈夫皮带毒打 “丈夫趁着我回老家的时候,把那个女人带到家里。”湘悦称,2010年春节前因母亲生病,她回到河南,几天后回到家里竟看到一名女子。因考虑到四个孩子,自己没工作,又担心丈夫不给生活费,她一再容忍。“虽然丈夫有外遇,但还是会照顾家里,每个月都会给两三千元生活费。”
去年5月1日,湘悦一家搬到了凤凰岛附近一小区居住。“丈夫竟然还将这个女人带到家里住了,我们为此发生争吵。”湘悦说,刚住到新家的第一天,丈夫就打了她,之后丈夫打她的次数,她已记不清楚了。
“今年3月是丈夫打我最重的一次了,后来我再也没敢回去。”湘悦回想起来仍还心有余悸,她称那天她坐在家里,外出回来的丈夫看到她,二话不说就拉着她的头发,用皮带抽打她,将她打得遍体鳞伤。记者在湘悦提供的相片上看到,湘悦的背部、手部以及腿都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部分地方还出现了血肿。经三亚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湘悦说,如今丈夫也不让她看孩子,更不同意离婚,她今年向三亚市城郊法院起诉离婚却没有成功。“我现在只想离婚,如果不离婚的话我怕他把我打死。”
丈夫称没有“小三”而自己被戴“绿帽”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湘悦的丈夫阿德。阿德说,之所以不离婚是为了那四个孩子,打妻子是因其出轨。“而妻子口中所说的‘小三’,只是我以前面馆里的一名服务员,后来成了生意上的合伙人。”阿德解释道,两人只是生意上的普通朋友,生意散伙后,彼此也没有联系了。
“妻子经常骑电动车到处玩,还找别人跳舞。”阿德告诉记者,有时甚至半夜才回到家,因此他才会打妻子的,妻子跑了之后,连孩子都不要了,孩子天天想着妈妈。对于湘悦所说的一切,阿德予以否认,但承认曾用皮带抽打妻子。
“如今我们的大孩子18岁了,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阿德告诉记者,孩子们找过母亲,但湘悦都不认他们。他表示若妻子回家他会接受,但他不同意离婚。
三亚市妇联建议可半年后起诉离婚 记者咨询了三亚市妇联权益与儿童工作部部长覃静溪,覃部长了解情况后认为:“一审判决不赞成离婚,湘悦可在半年后重新向法院起诉离婚。”据覃部长解释,如果女方遭遇了家庭暴力,应将男方施暴的证据收集齐全,在法医进行鉴定后,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女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