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 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规程》的规定,现将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售房源
本次配售的房源有5515套,分布在5个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已公告)。福秀小区510套、南江花园1006套、南海花园728套、凤翔花园2699套、水滨花园572套。
二、配售时间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开始进行摇取五个小区第一轮选房序号,19日在《海口晚报》公布。21日起开始摇号选房,顺序为:福秀小区、南江花园、南海花园、风翔花园、水滨花园。
每日摇号开始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双休日不休息照常进行。
三、配售地点
配售地点设在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大厅。
四、配售对象
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准购通知书》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请速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报登记购房意向。
五、配售程序
本次配售采取电脑随机摇序、摇号的方法进行,配售程序流程是:发布配售公告→申报购房意向→摇取选房序号→公告选房序号和选房时间→购房人摇取房号(限5分钟)→备案房号并领发购房确认书→签订购房合同、付款及办理贷款手续。
1、摇取选房序号。将全部意向购房人员信息输入电脑,推选代表按动摇号键,由电脑随机排列出购房人员的选房序号,并将该序号在次日的《海口晚报》上予以公示。序号排列在房源供应数量内的购房人方可进入选房现场,依次摇取房号。序号排列在房源数量之外的购房人,在五个小区第一轮摇号选房后,根据各小区剩余房源情况重新申报购房意向,参加第二轮摇号选房。
2、购房人摇取房号。参加摇号的购房人员须带齐个人身份证和准购通知书,进入现场后先由所在区的工作人员审查核验身份。身份核准后,购房人员按动摇号键,电脑随机跳出3套房源信息,购房人在3套房源中任选1套。限每人时间5分钟,5分钟内不选定的,视为放弃。放弃选房的购房人,在第二轮选房后的剩余房源中安排第三轮摇号选房。
3、备案登记房号。购房人选中某套住房后,该套房源从总房源信息中减除,另外2套房源返回到总房源信息库中,供后续购房人选购。购房人选中的住房当场进行登记备案,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
4、办理购房手续。购房人可以当场签订购房合同、交款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住房及购房人按照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领取确认书后至未签订购房合同前,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变更备案登记,重新领取购房确认书。 六、特殊照顾
在电脑摇号平等选购的同时对病、残或年满60周岁以上购房者进行照顾,将3层以下(含3层)和4层以上(含4层)房源分开配售,低层住房优先配售给有特殊需要的购房人员。病、残或高龄申购人,如有要求购买低楼层住房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优先在1至3层房源中选购。有特殊需要的购房人数大于低层房源供应的依次向上遂层顺延,购房人不愿意选择更高层住房的(如仅限一层或三层以下的),在本项目不能满足的,安排到最后,可在五个小区剩余的低层房源中选购。低层房源有剩余的列入4层以上房源统一配售。
因伤、病、残或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到达摇号现场参加摇号选房的购房人员,我们提供上门服务,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当面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不能到场的购房人可以当着工作人员的面,书面委托一名亲友代理参加摇号选房,并承诺对代理人摇号选中的结果予以认可。工作人员作为公证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代理人携带准购通知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摇号现场代理摇号选房。
对于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购房人员,可以提供公证委托,被委托代理人携带公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现场代理摇号选房。
特此通告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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