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7日消息 海口市国兴大道尾东村一仓库暗藏玄机,工商人员接群众举报对该仓库进行查处后惊讶发现,整个仓库更像百货商店。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烟酒、饮料、味精等,而且绝大部分是假冒伪劣产品。最近,琼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销售伪劣商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广东雷州人邓某以每月550元的价格,租用位于海口市国兴大道尾东村的某仓库存放商品。同年5月,邓某以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雇用黄某共同销售假烟以及假味精、假饮料、假酒等。据了解,邓某负责全面经营及管理工作,黄某负责管理仓库、送货和收取货款工作。
2010年10月21日,海口工商部门接群众举报,依法对该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卷烟6258条、饮料、味精、酒类等副食品一批。经权威部门鉴定,6258条香烟中,有6023条系伪劣假烟,涉案金额达39万余元。而被扣押的饮料、味精、酒类等副食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近4.7万余元。公诉机关还查证,2010年6月至10月期间,价值23万余元的伪劣假冒产品流向了海口市场。
近日,琼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以犯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雇工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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