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消息11月18日 一人交出钥匙,一户泼汽油被拘留十五天,还有一户在谈判中。昨日上午,在梅花街道办事处和杨箕村居委会、治保会等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越秀区法院依法对房屋位于杨箕村泰来大街东围巷9号、杨箕村纯仁里4号和泰来新街16号的三户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搬迁。文/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汪浩、越法宣 图/记者陈安
一户主交出钥匙
记者了解到,杨箕村现有99%的住户已与杨箕联社签订协议并迁出,而未与杨箕联社达成补偿协议的有17户,未交出的房屋有28栋。上述17户已全部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的是其中已进入执行程序的三案,分别是被执行人姚某其户的一栋房屋,以及钟某、姚某銮、姚某荣户的两栋房屋(钟某和姚某銮、姚某荣是母子关系)。
昨日上午9时不到,记者在现场发现,此次执行的房屋位于杨箕地块东南方,法警、公安、村委治保队员等来到被执行房屋前。警戒线沿着杨箕村地块拉开,门口有治保人员看守,一般人难以进去。杨箕村纯仁里4号为三层半独立栋房屋,有两个独立大门由姚某銮、姚某荣两兄弟分别进出使用。
法院出示相关法律文书,该栋大楼被执行人思想出现波动。越秀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哥哥姚某荣自觉交出其居住的一楼房屋钥匙,并配合搬移其房屋内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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