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8日消息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12月1日起,我省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原则上按每千服务人口(人口1000人按1000人计算,超出1000人按实际人数计算)每月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年底实现村村有医生,下乡支医每年补贴7000元。
目前,在全省2656个行政村中,应设卫生室的行政村2476个,已有2377个设置村卫生室,覆盖率为96%。其中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为42.6%。有乡村医生2858人,乡村卫生员286人。此外,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执业环境差,队伍不稳定,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按照计划,从今年至2015年,每年选派40名左右卫生管理干部、业务管理干部、技术骨干到中西部市县医疗卫生机构挂职服务;每年从中西部市县选派25名左右管理干部、业务管理干部、技术骨干到省卫生厅、省属及海口和三亚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挂职学习。
挂职服务人员享受派出单位各项福利和平均奖。挂职服务满一年者,按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发给生活补贴。另外,项目实施先进单位有望获得1万元的奖励,项目实施先进个人有望获得5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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