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1日消息 近日,洋浦法院在执行一起赴外省诉讼保全案件中,做到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等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既提高办案效率,又切实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洋浦法院在审理洋浦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洋浦某公司)诉山西某运销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山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洋浦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冻结山西某公司在银行存款6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提供有效的财产担保。
之后,法院执行人员要求银行配合查询发现,山西某公司一账户在法院办案前3天有1000万元的资金转出。经进一步了解,该笔款项是通过网银方式转出后又转入到山西某公司在某银行太原分行的一账户。执行人员便到某银行太原分行将涉案款项冻结。之后,执行人员到山西某公司办公地点送达相关法律手续,该公司法律顾问在签收时提出该公司在另一银行的账户又转入一笔款项,数额达到法院冻结数额,请求法院解除对该公司在某银行太原分行账户的冻结。
针对此情况,经法院执行人员核实后,对该公司在另一银行的存款进行冻结,解冻在某银行太原分行账户的存款。
洋浦法院此次执行活动,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