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3日消息 为了更好地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编委发出通知,要求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对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职责任务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撤销、合并、转企改制、保留”四种形式进行严格的清理规范。
据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撤销”: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全部消失的;承担阶段性任务已完成的各类临时机构和专项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已名存实亡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采取“合并”:原有职能大部分萎缩或任务量较小的,并入与其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工作职责交叉、设置重复,合并有利于提高效能的事业单位;在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必须并入职能相同的事业单位。
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应实施“转企改制”,包括:宾馆、招待所、疗养院等后勤服务机构;以接待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剧场、会展中心、展览馆、农场、林场等经营性机构;各类俱乐部、新闻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经营机构。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给予“保留”: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的;承担社会公益职能、职责任务饱满、有较强的社会需求的;职责任务明确、有正式在编人员、能够正常履行职责任务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发生变化,通过调整转型明确新的职责任务的。
三亚市编委在通知中要求,在清理规范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内部调剂”的原则,确保达到“机构数不增加,编制总量不突破”的目标。据悉,本月底前,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需上报清理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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