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 因涉嫌在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期间,利用金钱诱惑多次与同村的1名智障女童发生性关系,家住白沙县牙叉镇的犯罪嫌疑人符某文日前被白沙检察院批捕。
2008年5月,嫌犯符某文从广东打工回来,在家经营一家小卖部。一天,一名智障女童(1996年出生)来小卖部买零食,被酒后的符某文强奸。后来,符某文以给零花钱和威胁、恐吓的方式,多次诱奸该女童。去年3月,该女童的妹妹发现了姐姐的异常,质问姐姐时被父亲听到。在父亲的严词下,女童终于向父母说出了实情。女童的父母随即向白沙县公安局报案。近日,潜逃在外的符某文主动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自己干的丑事被发现后,一直羞于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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