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村官”侵占村民8万元拿去赌博被判缓刑
海口网11月24日消息 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判处了一名村官侵占村民8万元的案件,该村官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8年初,时任琼海市某村村民小组长的黎某政在未召开村民集体大会讨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走访村民征求意见并骗取村民签名,然后又冒充部分村民签名捺印,使村委会出具证明,同意将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面积为108.1平方米的就业留用地出让。
同年8月20日,黎某政将该就业留用地转让给苏某叶,得款人民币8万元。黎某政收到钱后并没有如实拿回村小组入账,而是自己拿去赌博输光了。事后黎某政为掩人耳目,还伪造了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10年11月30日,事迹败露的黎某政向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政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小组土地款人民币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其将违法所得均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可酌情从重处罚。
但考虑到黎某政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罪行,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毛雷 胡娜 吴开芬] [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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