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北首富”朱思宜末路:行贿做生意种下败亡种
朱思宜末路到了,今日二审。
31名厅级干部、100多名政府官员及企业老总被不同程度处理,首要腐败分子的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这是2008年引起一方震动的“8.14韶关系列腐败案”。
在这个广东省近年来最大规模的腐败案中,有200余名涉案人员被一张用金钱交织的巨网黏连在了一起。
是什么人让那些原本互不相干的政要达人彼此阡陌沟通?巨网中心,正是有着“粤北首富”之称的韶关市宜达公司总经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朱思宜。
今日上午,朱思宜将在河源市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审判。
此前,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决朱思宜有期徒刑16年,该院认定朱思宜及其所在单位,行贿数额总计为1913万元。
靠行贿做生意,种下败亡种子
朱思宜,男,1957年5月出生,湖南省汝城县人,汉族,研究生学历,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9年1月19日被逮捕。
被告单位宜达公司系朱思宜和其弟弟朱方宜于1996年1月29日发起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和矿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等业务,朱思宜占公司80%的股份,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朱思宜被捕的原因,要追溯到1999年,那正是他发迹的源头,与韶钢集团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韶钢是集钢铁制造、物流、工贸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世界钢铁企业100强。正因为如此,为这座钢厂输送煤炭原料,是一个非常挣钱的买卖。为抢占这个大客户,朱思宜最早用了送钱的招数。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韶钢集团此前管理颇为混乱。一个煤老板要将一吨煤送进韶钢,要过很多关,给很多部门回扣,这其中首个重要人物为阎蜀南,1996年到2007年,他一直是韶钢集团供应处的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阎蜀南被认定收受宜达燃料开发公司等14个煤炭企业或个人钱物共计1615.92万元,美金12.8万元,另有上百万财产来源不明,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其中,朱思宜的“贡献”最大。2002年春节期间朱思宜向阎蜀南提出,宜达公司按供应韶钢集团煤量每吨8元的标准给回扣,请阎蜀南在公司供煤给韶钢集团的事情上予以关照,阎蜀南表示同意。自2002年至2007年7月,宜达公司累计向韶钢集团供煤209万余吨,通过朱思宜等人送给阎蜀南现金及财物共计人民币1400万元。此外,宜达公司还赠送了时价66万余元的房子,被阎蜀南用做藏钱的地点。
除阎蜀南外,法院一审认定,被告单位还分11次共送给韶钢集团分管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黄旭明223万元;分8次送给韶钢集团董事长曾德新40万元。
从1999年开始向韶钢集团供应煤炭,至案发前供煤量逐年上升,宜达公司一直是最大供应商,并签订过《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书》。
正是因为有包括韶关钢铁公司、韶关电厂、粤电集团等大客户,多年来煤炭价格节节上涨,朱思宜积累大量财富,并获得“粤北首富”的称号。
然而,随着阎蜀南涉案被查,朱思宜为了避免行贿一事败露,进而不断向执法人员行贿,最终泥足深陷,也牵扯出了更多大大小小的腐败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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