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6日消息 农民增收工作做得好,奖励!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省政府近日拿出1000万元,奖励2010年度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工作前三名市县。
根据海南省政府部署,对2010年度中部6市县农民增收工作,省农业厅通过农民收入责任目标完成率、农村人均农业增加值指标、县级财政农业投入指标、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标、农民增收项目完成指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指标等12项指标进行调查考核,综合打分进行排序,结果屯昌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分列前三名。
为表彰在促进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县政府,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目标的完成。根据2010年度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拿出1000万元奖励前三名市县,奖励第一名屯昌县500万元,奖励第二名保亭县300万元,奖励第三名琼中县200万元。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说,奖励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继续用于各地农民增收项目建设。目前,1000万元奖金省财政厅已经下拨屯昌、保亭、琼中3县。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