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廉租房
海口网11月26日消息 24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明年海口市将推出一批公共租赁房。同时,《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也开始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凡符合家庭人均支配可收入低于15048元/年(含)、以及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同时具有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城镇户口或者在海口市依法缴交各项基本社会保险满3年;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已与海口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含法人及其他组织)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满3年。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海口市实际居住满8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海口市未享受廉租住房配租、租住公有住房、房改购买公有住房、参与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或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有偿转让过住房的。均可依据规定持有资料向所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
海口市住建局住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对申请并经审核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申请人,海口市将实行轮候登记,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源情况逐步实施配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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