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28日消息 11月21日,家住辽宁省抚顺市将军街道水泥社区的市民王格平,怀揣着14本献血证和1个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证明找到《辽沈晚报》,希望媒体能“表扬表扬我”。王格平此举在抚顺引起争议,当地媒体就此开展了讨论。
据了解,今年43岁的王格平,是个低保户。他1993年退伍,目前在家待业。1998年10月,在一家商场当保安的王格平在商场的组织下第一次参加了无偿献血,献了200毫升。1999年,王格平下岗,之后他便开始自谋职业,靠给人打工维持生活。但不管在哪打工,干什么活,有一件事他一直装在心中,那就是坚持义务献血。
“虽然我不富裕,但是我可以通过无偿献血给别人带来希望,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快乐。”正是揣着这一朴素的想法,王格平坚持献血13年。按照献血规定,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王格平就每年献血两次,每次献400毫升。
记者在王格平的献血证中见到了3本他在北京、大连献血的记录。王格平告诉记者,2006年和2007年间,他在大连打工时,见到当地有无偿献血车停在热闹地段,便分两次献了800毫升血液。2006年11月,他在北京打工期间也献了400毫升血液。王格平说,虽然他在抚顺不是献血最多的人,但是他知道献血是件最实在、最有意义的事情。
2005年,王格平在献血过程中了解到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意义,便又毫不犹豫地加入了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队伍,他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用自己的造血干细胞救人一命。几年来,他一直做着捐献的准备。
当记者问起王格平主动找到新闻媒体要求表扬自己的意图时,他袒露心扉:一是对社会的感恩。感谢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自己的关怀。二是旨在弘扬社会正气。三是对自己也是个鞭策和激励。
王格平的举动,在抚顺各界引起强烈了反响:有人说,一个人做了有意义的事情,“好”就好出个响动,这没什么不对;也有人说,做好事应是一种默默的奉献,不该求表扬;也有人讲,王格平的行为是对自身价值的一种认定,这应该给予理解。目前《辽沈晚报》已在报纸和微博上就此事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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