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乡居民用户,企事业、机关等单位用户:
2011年,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计划推广财政补贴节能灯151万只。现将购买事项公告如下:
一、节能灯销售价格
节能灯销售实行国家、省两级财政补贴,补贴后销售价格如下:注:部分市县实行市县财政再补贴政策,补贴后销售价格请咨询具体的节能灯推广服务站。
二、购买办法
(一)居民用户:1.居民用户凭户口本或身份证购买节能灯,每个户口本或身份证购买的节能灯数量不超过10只;2.节能灯推广开始后,居民用户可携户口本或身份证到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填写《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现场付款并取灯;3.节能灯推广开始后,企事业单位、机关、小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可对本单位职工、本小区住户购买节能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居民用户购买登记汇总表(推广站、集体团购)》,并加盖申购单位印章后,派代表到节能灯推广服务站现场付款并取灯。
1.节能灯推广开始后,大宗用户可到设在市县城区的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填写《大宗用户申购表》、《节能灯大宗用户申购合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携带上述申购表和合同到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办理付款手续,现场取灯。推广企业开具销售发票;2.电话预约申购。大宗用户也可通过电话预约的形式进行购买,由推广企业或节能灯推广服务站上门办理购灯服务。
三、推广时间:2011年11月15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数量有限,售完为止,具体情况请咨询各节能灯推广服务站)。
节能灯销售实行国家、省两级财政补贴,补贴后销售价格如下:·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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